一、关于乘机旅客有效证件的规定
(一)年满十八周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件乘机的,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临时身份证明进行购票和乘机。
(二)十六周岁(含)以下未成年人,凭学生证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购票和乘机。
(三)婴儿(14天-2周岁)票按成人全票价的10%购买婴儿票,不提供座位;儿童(2周岁-12周岁)票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%付费,提供座位。
(四)如果有效身份证件遗失、破损、过期的,可以到机场公安分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。
二、关于托运行李的规定
(一)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整,锁扣完好、捆扎牢固、能承受一定的压力,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完全装卸和运输。
(二)托运行李体积不得超过40X60X100厘米,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。
(三)乘坐国内航班,经济舱旅客可免费托运20公斤行李、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,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;超出免费行李额的,每公斤按普通舱全票价的1.5%收取逾重行李费。
三、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
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、军械、警械、易燃易爆物品(如打火机、酒精、油漆、烟花爆竹),腐蚀性物品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。
四、随身携带的液体只限于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(洗发液、沐浴液除外),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,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(ml)。
五、重要提示
(一)严禁为他人捎带行李、物品。
(二)乘机旅客机票姓名、证件号码有错误的,请与原售票部门联系更正。
(三)托运行李有易碎物品的请申报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